金融委一月内三次表态严打造假 资本市场迎最强监管
5月4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下称“金融委”)召开的第二十八次会议强调,必须坚决维护投资者利益、严肃市场纪律,对资本市场造假行为“零容忍”。这已是金融委自4月7日以来第三次聚焦资本市场造假行为。
此外,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也是金融委关注的重点之一。除了金融委第二十六次会议提出“确保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信息披露”外,金融委第二十八次会议也强调,要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坚决打击财务造假、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
“一方面,新证券法完善了信息披露的规则体系以及相关责任追究的法律基础,制度规范性更强。新证券法整合了原证券法在发行和交易存在的两套信息披露规则,将信息披露单列一章,并且对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及时性以及上市公司自愿披露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披露规则体系更规范和细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盘和林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另一方面,提高了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强化对各层面责任人员的追究,制度的震慑力更强。新证券法大幅度提高处罚力度,包括行政、刑事的处罚以及巨额索赔。同时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证券服务机构等中介等应当承担责任的情形进行了强化与调整,促进其尽职担责。
李湛认为,我国资本市场注册制改革正在推进中,对企业的信息披露环节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有助于进一步完善IPO管理制度,加强IPO的事中事后监管,也有助于提高A股上市公司的质量。同时,加大对欺诈、造假行为的处罚力度,有助于对相关企业、个人以及金融服务机构起警示作用,使其严格遵守资本市场相应法律法规,从而促进资本市场长期健康发展,净化资本市场生态环境,提升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刘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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