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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报:搭建虚拟投资平台诈骗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

搭建虚拟投资平台诈骗526万余元 芜湖一电信网络诈骗团伙41人被判刑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冰、李芳等41人,以犯科占有为目标,通过电信网络诈骗平台,回收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要领,骗取被害人财物,均已组成诈骗罪。法院团结各被告人的犯法事实、性质情节、在犯法团体中所起的浸染、认罪立场和退赃等环境,依法作出上述讯断。

    当被害人注册投资后,由公司业务员、主管、司理等假充专业阐明师,指导其在该公司虚拟平台上投资购置“比特币”“莱特币”“外汇汇率”等短期涨跌幅度。起初,被告人操作靠山操控使被害人获取必然收益,从而取得其信任。当被害人投入大量资金后,便通过存心提供反向行情或靠山工钱哄骗短期涨跌幅度等方法,让被害人误觉得本身在平台投资吃亏,从而犯科占有被害人钱财。

本报讯  (记者  周瑞平)看到市场上爆炒“比特币”等虚拟钱币 ,为牟取犯科好处,有人动起了“歪心思”。克日,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一审果真宣判李冰等41名被告人诈骗案,被告人李冰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惩罚金100万元;其余40名被告人别离被判处十个月至十二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及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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