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去中心化的相对性。第一,在区块链中,只要每小我私家都记录所有人数据,那每小我私家都大概成为一其中心,所以有人认为区块链不是“去中心化”,而是“多中心化”,我更愿意称之为“多中心化”;第二,区块链中必然有“群主”,这个群主是不是中心?第三,区块链中的法则由谁拟定?法则可不行以修改?拟定和修改法则的人是不是中心?所以,区块链的“去中心化”很大概是在“去化别人的、传统的中心,而确立本身为中心”。
黄奇帆资料图 《中国经济周刊》资料库
四是智能合约技能。基于大量可信的、不行改动的数据,可以自动化地执行一些预先界说好的法则和条款,好比互相间按期、定息、定额的借贷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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