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早些时候,阿姆斯特丹法院宣布了小我私家与私人挖矿公司之间的民事权利纠纷观测功效。
暴走时评:在最近一起案件中,荷兰阿姆斯特丹法院讯断私人挖矿公司付出小我私家 0.591 个比特币。法庭援引法令,确认比特币的“工业属性”。认可了比特币的付出方法代表了这种代价的可转让。本案件给比特币条约的法令认定开创了先例。
法院讯断很是重要,因为它为将来比特币条约的认定确立了先例,阿姆斯特丹法院讯断,“毫无疑问,原告并没有付出申请人提出的索赔“。
BV 提出民事权利诉讼,法院裁定公司欠申诉人 0.591 个比特币。值得留意的是,阿姆斯特丹法院发明比特币拥有“工业特性”,确定按照荷兰产权法转让比特币的要求在司法上是有效的。 荷兰法院发布关于比特币挖矿合约的发明2 月 14 日 JW de Vries 对 Koinz Trading
法院在作出裁决时也参考了荷兰破产法。“在听证会上,申请人证明白一些(援助)声明的存在。从申请人提交的文件看来,好像有几小我私家对既得好处方有要求付出比特币的索赔权,可能没有推行协议义务的索赔权,一些案件中还附加惩罚。因此在听证会上,申请人有权采纳动作,而且援引事实和景象,表白申请人处于遏制付出状态”。
法院讯断书称:
“按照法院讯断,比特币存在于权利人计较机硬盘上的一系列奇特的数字加密数字和字母中。比特币是通过将比特币从一个钱包发送到另一个钱包而“交付”的。比特币是独立的代价文件,付款人在付款时将其直接交付给收款人。因此,比特币代表代价而且可以转让。法院认为,它显示了产权的特征。因此,,付出比特币的申诉被认为切合产权确认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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