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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宾监管机构对云挖矿参与者发出警告

摘要:菲律宾证券交易委员会(SEC)上周透露,该机构计划对云挖矿业务实施监管。根据SEC发布的声明显示,该机构认定此类合约属于“证券”,并已经就云挖矿业务及其合约对公众发出了警告。同时,菲律宾SEC还在经告终进一步强调,根据证券法,此类合约属于未注册证券,相关人员可能会受到起诉,被追究刑事责任等。


菲律宾监管机构对云挖矿参与者发出警告


本周,菲律宾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向公众透露,该机构计划对云挖矿业务实施证券监管。据SEC声明显示,监管机构认为这类合约应当被定义为“证券”。


菲律宾证券交易委员会就云挖矿业务及合约发布警告

菲律宾金融监管机构已经对未在菲律宾SEC注册就推广其业务模式的云挖矿业务发出了警告。云挖矿业务涉及到远程采矿业务预购哈希算力的合约,用户购买合约的期限可以是终生制也可以是一段有限的时间。如果云挖矿业务有利可图,并且如果这种合约不是达到收支平衡或遭受损失的合约,那么云挖矿用户就会从矿池收益中获益。SEC解释到,初步调查显示,许多本地及国外云挖矿公司都在向居住在菲律宾的居民兜售这些合约。


云挖矿运营商和代理商可能面临长达21年的监禁

根据监管机构的声明显示,这些合约承诺每日或每周向投资者支付挖矿收益,这些未注册的公司还为每一个注册的新成员提供佣金。由于这种业务实践,SEC表示,根据2015证券法规第4部分细则26.3.5,这些合约的销售被定义为投资者合约。SEC解释到使用Howey Test结果证实这些投资属于证券。

菲律宾SEC强调:
“由于该计划涉及向公众销售证券,SRC要求发行的证券需按要求正式注册,并根据SRC第8节规定,向公众发售证券的公司和/或代理须获得适当牌照和/或许可。” 警告中进一步指出:“同样地,这些公司的销售人员、经纪商、交易员或代理在销售或说服人们投资这些加密货币挖矿公司提供的投资计划,包括在未经委员会必要许可或授权的情况下通过互联网招揽或招募投资者的,也可能会受到起诉。”
“根据证券法第28条,违法者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并根据证券法第73条被处以最高刑罚二十一(21)年或二罪并处。”

菲律宾监管机构称公众应停止投资这类投资活动

该监管机构暗示,在未经注册的情况下邀请或招募此类活动的运营商将根据2014年授权的最高法院决定予以处罚。此外,SEC警告公众“停止投资”云挖矿合约,并以大写和粗体字体突出其警告内容发表声明:
“有鉴于此,建议公众停止投资这些未注册的投资活动,并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来对待这些云挖矿公司。” 菲律宾政府并非唯一因证券法希望停止云挖矿业务的监管机构。上月,news.Bitcoin.com报道了南卡罗来纳州检察总长对Genesis Mining下发的禁止令。南卡罗来纳州也将挖矿合约视作证券,并计划起诉未注册实体。(区块链铅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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