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以上的比拟阐明可以看出,与传统股份所有权模式差异,协作组织成员收益分派与这些成员的初始投资并不成比例,而是按照他们在协作组织中的劳动、尽力和乐成所抉择的,这种方法也被称为“互惠互利”。成员“惠顾”协作组织的次数越多,他们得到的处事就越多,分派到这些成员身上的协作组织收入也就越多。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
从以上的比拟阐明可以看出,与传统股份所有权模式差异,协作组织成员收益分派与这些成员的初始投资并不成比例,而是按照他们在协作组织中的劳动、尽力和乐成所抉择的,这种方法也被称为“互惠互利”。成员“惠顾”协作组织的次数越多,他们得到的处事就越多,分派到这些成员身上的协作组织收入也就越多。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