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更新代币税收指南 业余矿工免征税
4月17日,新加坡税务局(IRAS)宣布最新的数字代币税收指南。该指南涉及付出代币、公用事业代币,证券代币以及通过ICO刊行的代币。矿工、ICO刊行人、企业和小我私家持有的代币除非有变现,不然差池其举办征税。
证券代币将按照“证券代币收益的性质”征税,譬喻是否以利钱或股息的形式,以及证券代币对所有人是成本照旧收益资产。
另外,指南还针对加密钱币矿工征税做了具体的说明。该指南指出,矿工的征税取决于矿工是否出于盈利目标举办挖矿勾当。若矿工把加密钱币挖矿当做一种喜好,或是将挖掘出来的代币作为恒久投资,则付出代币的处理收益/损失不需纳税/扣除。若在新加坡的矿业公司恒久从挖矿勾当中赢利,很大概会被视为“从事矿业职业”。基于此,新加坡税务局将对其得到的利润征税,出售挖掘出的代币则不征税。
按照新的税收指南,利用付出代币举办的生意业务将被视为“易货商业”,企业收到付出代币时,将按照所销售的商品代价包袱正常的纳税义务。
指南还明晰,代币项目首创人通过举办ICO得到嘉奖的应纳税额将按照其是否作为所提供处事的酬金来确定。首创人的嘉奖将被视为一项成本资产,除非它们是作为对所提供处事的酬金发放的,在这种环境下,其将被视为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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