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答第1号》的实施,有利于增进两地保险禁锢互信,晋升市场效率和禁锢效能,,有利于内陆保险风险更好地举办全球范畴分手,促进两地保险市场配合成长。
2017年5月,原保监会与原香港保监处签署了《关于开展偿付本领禁锢束度等效评估事情的框架协议》,理睬在等效互认过渡期内(2017年至2021年)彼此给以禁锢便利政策。2018年6月,中国银保监会宣布《问题解答第1号》,给以香港地域偿付本领信用风险方面为期1年的过渡期禁锢便利政策;2019年6月,中国银保监会宣布修订通知,将政策合用期耽误一年,至2020年6月30日。此次修订是中国银保监会第二次耽误该政策合用期限。
与香港举办偿付本领禁锢束度等效互认并给以相应的禁锢便利政策,是中国银保监会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进一步扩大金融业开放陈设要求、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树的重要办法。中国银保监会将继承与香港保监局开展偿付本领禁锢相助,进一步增强跨区域风险防御,刚强不移地支持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建树成长,维护香港经济金融不变繁荣。
克日,中国银保监会修订了《保险公司偿付本领禁锢法则——问题解答第1号:偿付本领禁锢等效框架协议过渡期内的香港地域再保险生意业务敌手违约风险因子》(以下称《问题解答第1号》),明晰将过渡期内香港地域及格再保险机构分入内陆直保公司业务时合用的再保险信用风险因子方案期限耽误至2021年6月30日。
中国银保监会耽误对香港地域偿付本领禁锢等效 框架协议过渡期内再保信用风险因子合用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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