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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研究员:以公司的区块链产物为鼓励不失为一种能手段

据中国策划报8月1日动静,武汉大学财税与法令研究中心客座研究员唐大杰认为,一种好的手段。关于虚拟币取代人民币发人为是否有法令风险,唐大杰暗示,首先取决于公司与员工之间的劳动条约约定的内容,是否约定了现金收入和公司产物两个部门,也即员工是否承认以公司产物作为小我私家收入或嘉奖。假如员工并不承认,公司僵持以公司产物发放人为,那就涉嫌条约违约,员工可以催讨人为收入,税务部分也可以据此追缴小我私家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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